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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作者: 河北专升本 更新时间:2023-02-17 16:48:12 分类:招生简章

2022年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导读】以下是河北专升本网根据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整理的“2022年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相关内容。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年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 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
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衡水学院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衡水学院  2.学校代码:10101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 1088 号。  第三条 衡水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 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择优”的
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 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衡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专升本招 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衡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  第七条 衡水学院设立招生录取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 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参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 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第九条 录取 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 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
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 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
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 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
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 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
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
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 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条 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按照升入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 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二)学费说明:经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我校 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
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 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
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我校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年度预收学年制学费的模 式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核算调 整,多退少补。
  (三)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 元。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以 调整后的收费政策为准。
第五章 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一条 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录 取高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
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 专升本入学资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 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 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十二条 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 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衡水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
认学历的专升本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 书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
件,颁发衡水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 式公布,考生可登陆衡水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对品 学兼优、学有专长的学生予以奖励;设有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 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 1088 号 6 邮政编码:053000 招办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E-mail:hsu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hsnc.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衡水学院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的建议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 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矛盾,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河北省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和河北 省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归衡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衡水学院  2022年3月1日  【结尾】以上是关于“2022年衡水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想了解更多关于河北专接本招生简章、常见问题、考试科目、复习备考、报考条件、报考院校、报考专业、考试大纲等,可点击【在线咨询】客服老师为您答疑解惑,敬请关注河北统招专升本网(www.jingtong6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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