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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邢台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作者: 河北专升本 更新时间:2023-02-17 08:30:02 分类:招生简章

2022年邢台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导读】以下是河北专升本网根据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整理的“2022年邢台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相关内容。邢台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年邢台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邢台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邢台学院  2.学校代码:10104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历史:邢台学院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立于1910年的直隶第四师范学堂,2002年升格为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升本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书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邢台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办学地址:  邢台学院: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泉北东大街88号  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校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  8.专业办学地址:除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在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校区办学外,其余本科专业均在邢台学院办学。  9.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录取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邢台学院普通专升本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酝酿、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对招生录取方案的实施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草拟及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河北省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体制,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  第九条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参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如下:邢台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录取。  1.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唯一承担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部门,不委托任何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700、800、1000、12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和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帮扶。
  第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泉北东大街88号  邮政编码:054001  招生咨询电话:0319-3650789、3650800  传 真:0319-3896566  邮 箱:xtx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xttc.edu.cn/  邢台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jy.xttc.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邢台学院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邢台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办公室。  邢台学院  2022年2月21日  【结尾】以上是关于“2022年邢台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想了解更多关于河北专接本招生简章、常见问题、考试科目、复习备考、报考条件、报考院校、报考专业、考试大纲等,可点击在线咨询客服老师为您答疑解惑,敬请关注河北统招专升本网(www.jingtong6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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