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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专接本河北金融学院考场分布及考生须知

作者: 河北专升本 更新时间:2021-08-07 00:00:00 分类:考试动态

河北金融学院考点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考点将在考试前实行封闭化管理,考生可提前一天到考试地点熟悉交通线路,但不得进入考场。我校平面图、考场分布图均在学校东门口张贴,考生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查阅以上信息。

2. 外省考生请务必提前规划行程,自行订购车票、预定酒店,避免耽误考试。

3. 考试当天本考点周边实行交通管制,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所有考生应提前下车步行进入考点,请考生充分预留时间,至少提前2个小时到达考试地点。

4. 考生统一从河北金融学院东门(位于恒祥北大街)进入考场,其他入口不再开放。

5. 入场查验考生健康信息时,请出示《健康状况申报表》或“河北健康码”(必须含连续14天健康记录),未携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为有效辨别“河北健康码”颜色,请所有考生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6月19日“河北健康码”以及连续14天健康打卡记录。所持“河北健康码”为红色的考生,请提前与本考点工作人员联系,由我校工作人员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未出示“河北健康码”及没有连续14天健康打卡记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 离鄂返冀来冀人员,需接受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进入本考点时需向我校工作人员出示检测结果。

7. 考生进入校园时,应接受体温检测;进入教学楼时,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图像采集,不经图像采集入场者,考试成绩无效;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接受安全检查,一律不得将手机、电子手表(手环)、蓝牙耳机、计算器、电子词典及其它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考生在接受检查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排队并保持1米间距,做好自身防护。

8. 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入场完毕,开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宣读考场指令。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9.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持其它证件者不得入场考试。考前遗失来不及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应及时联系考点院校并填写“考生未带或途中遗失身份证参加考试承诺书”,由考点院校开具“允许考生入场通知单”后入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及时补办相关证件并按承诺书要求交考点复核。

10. 中午可自备简餐,也可在学校用餐。校园用餐请于6月16日-18日(截至到下午6点)在“尚饮美食”公众号上订餐。

      网上订餐步骤如下:

       第一步:微信关注“尚饮美食”公众号,务必完成位置确定和绑定手机号。

       第二步:点击下方“在线下单”进入订餐页。

       第三步:选择日期和餐品,完成线上支付。

       第四步:凭微信公众号订单号前往餐厅取餐。

11. 中午休息期间考场所在教学楼A区、B区均关闭,考生可前往C区休息、如厕。

12. 所有考试科目的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在答题纸上,且必须在指定的题号答题区域作答,未在指定题号答题区域作答的,分数无效。未用指定类型和颜色笔作答或同一张试卷的主观题部分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笔作答的,试卷无效。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

13. 考生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可全程佩带口罩,但在接受工作人员查验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予以配合。

14. 除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用钢笔或签字笔)或填涂(用2B铅笔)有关项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15.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16. 公共课考试实行一次发卷,一次收卷,即考试开始时所有试卷一次发放,待全部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卷。

17. 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以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能向监考人员询问。

18. 答案必须做在指定位置上,做在其它位置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扣除所涂改题的分数。

19. 考试中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携带或使用手机,不准夹带有文字内容的材料,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

20.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纸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起立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离场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依次分批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及其周围逗留。

21. 省教育厅考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为:66005137(考试当日8:00-18:00),0311-66005133(工作日8:30-17:30)。

22. 替考者、被替考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在学阶段学籍并移送公安部门。

23. 考试成绩查询及填报院校志愿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教育厅官网和专接本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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